各潛在投標人: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周邊水系恢復治理項目(榨山港段)四標段作如下補充:
1、補充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及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2、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64126950.68元。
3、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投標人資格要求的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投標人近3■□5□8年內(指2020年02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完成過 1 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3206萬元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業(yè)績。
4、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評分要求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近三年內(指2020年02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提供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小4488萬元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項目業(yè)績。
5、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評分要求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近三年內(指2020年02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相應身份成功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4488萬元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業(yè)績。
6、計劃開工日期修改為:2023年03月30日。
7、計劃完/竣工日期修改為:2024年03月29日。
8、招標文件中涉及履約擔保形式的統(tǒng)一修改為:采用銀行轉賬或銀行保函形式。
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保證交納截止時間延期至2023年03月20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公告為準。
相關附件:
答疑澄清說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