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文件(一)
一、問題及答復
問題描述:
招標文件25頁(七)其他相關要求中第7條、中標候選人在公示期內向招標人提供該印章在公安機關的備案證明材料,未在中標公示期內提供的將視為中標候選人自動放棄預中標資格。請問代理公司,本次投標為電子標,投標文件中均加蓋電子印章,電子印章為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站系統(tǒng)生成,電子印章無法提供公安機關備案材料,此條要求是否只需提供承諾即可?
回復:
本項目要求的“在此次投標活動過程中使用的印章已在公安機關備案的承諾。提供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承諾書需投標單位加蓋本單位公章(非電子印章),掃描后放至投標文件中。
二、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肇州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
地 址:肇州縣肇州鎮(zhèn)和平街
聯(lián) 系 人:馬先生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 黑龍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qū)外包園A3樓2單元502室
代理聯(lián)系人: 韓女士
代理聯(lián)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