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江蘇三維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依據(jù)射行審投資審[2022]193號文件批準,實施江蘇三維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實施G228洋馬段路燈采購及安裝項目,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 。該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主要包括G228洋馬段K3105km+600m-K3112km+450m實施路燈采購及安裝,包含燈具、輔材采購、安裝、調試等,具體詳見采購清單、現(xiàn)狀條件及招標人提供的項目需求為準,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進行適當調整的權利。
2.2招標控制價:960.19萬元。
2.3項目地點:射陽縣境內。
2.4工 期: 90 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合格 標準。
2.6質保期:2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資格等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實施能力。
3.1.1 投標人資格
3.1.2相關人員要求
本項目委托代理人須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 2022年 08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例:如開標日期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則投標單位需保證以上人員2015年2月以后任意連續(xù)6月養(yǎng)老保險均在本單位繳納)。
3.1.3品質要求
(1)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本項目中的設備品牌。
(2)根據(jù)“工程量清單”,招標人推薦路燈設備品牌為下列品牌之一的原廠原品牌原型號設備:1)深圳市立洋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立洋光電”品牌;2)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生產的“福日”品牌;3)濟南三星燈飾有限公司生產的“三星”品牌。配線及電纜的推薦品牌為:1)遠東;2)江南;3)上上;4)寶勝。
(3)投標人投標時應按招標人推薦品牌,選其中之一投標。
(4)如投標人選用非推薦品牌的設備投標,其設備的知名度、檔次、性能、質量應相當于或優(yōu)于推薦品牌設備。
(5)投標人選用非推薦品牌設備投標的,需在招標文件約定的書面提交疑問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方式向招標人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經招標人審查認為合理并同意增加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或補充通知)方式告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6)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推薦品牌設備或未經招標人確認的品牌設備投標的,其投標文件在評審時,作無效標書處理。
【注:衡量“相當于或優(yōu)于”是以所投設備的品牌知名度、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市場占有率、銷售服務體系、檢測報告等方面為標準,投標人在書面提交疑問截止時間之前必須提供滿足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加蓋生產廠商公章的復印件(如商標證明、實際注冊資金、近兩年生產量及銷售數(shù)量、重點工程項目業(yè)績情況(以提供的供貨合同為依據(jù))、售后服務站點證明、用戶評價等相關材料)供招標人確定】。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射陽縣縣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不良行為的,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射陽政務信息網”公示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聯(lián)合懲戒對象,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5)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一)企業(yè)近 2 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 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企業(yè)近 1 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約擔保情形的;
(三)企業(yè)近三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 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四)投標人近五年內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與招標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標人應保證符合上述信譽要求,如被證明違反,除按招標文件處理,還將被視為不誠信行為,由相關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處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4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tǒng)已啟用,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系統(tǒng)記錄,影響后續(xù)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綜合評估法)。
5. 投標保證金
詳見投標人須知正文3.4條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鹽城市招投標會員網上交易系統(tǒng)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6.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3 年 4 月 3日 9 時00 分,地點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該條如有變更,將以“補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標人。
7.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鹽城市建設工程網上會員系統(tǒng)、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射陽縣政府網上發(fā)布。
9. 特別提醒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開標當日,投標人可以抵達開標現(xiàn)場,也可在任意地點通過開標大廳系統(tǒng)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參加開標會議,并根據(jù)需要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中與現(xiàn)場招標人進行互動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動。
鹽城市不見面開標大廳-操作手冊(投標人)及常見問題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標單位提交并在信息庫(誠信庫)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須退出所有在鹽城市招標投標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并被取消會員資格,禁止1-3年內進入鹽城市招標市場的處罰。同時作為失信行為推送至相關網站,進行聯(lián)合懲戒。
11.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三維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射陽縣機場路鳳凰加油站路西向北100米
聯(lián) 系 人:錢景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禾邦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陽縣雙擁南路
聯(lián) 系 人:胥姚
電 話:***
附件: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初步評審 | ||
資格及符合性評審 | 營業(yè)執(zhí)照 | 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制造廠商唯一授權書 | 銷售商投標時提供 路燈設備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委托銷售書(路燈設備制造廠商唯一授權書) | |
投標人名稱 | 與相關證書一致(如企業(yè)更名,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視同一致) |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符合招標文件簽署規(guī)定,正本中關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投標人的簽署和章印必須直接簽署、蓋章,不得復印使用。 | |
投標文件組成及格式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投標報價 | 報價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 |
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工 期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90 日(日歷天)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質量要求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合格 | |
付款方式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技術響應 |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無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標人須知 6.5無效標書條款”的第(8)、(15)的情形。 | |
標書有效性 | 不存在“投標人須知6.5無效標書條款”的情形 | |
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品牌評審 |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詳細評審 | ||
條款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報價(70)分 | 總報價(70.00)分 | (1)評標基準價S=A×K 有效投標人報價均值A:當有效報價的投標人<7個時,取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當7個≤有效報價的投標人<10個時,去掉1個最高投標價和1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10個≤有效報價的投標人<20個時,去掉2個最高價和2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報價的投標人≧20 個時,去掉3個最高價和3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 K的取值范圍:95%、96%、97%、98%。 (2)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70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下浮1%扣減0.15分,每上浮1%扣減0.3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說明: (1)評標基準價一經確定,任何情形(計算錯誤除外),不得更改; (2)招標控制價一經確定,在開標、評標、定標過程中及定標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進行調整。 (3)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4)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
技術/商務評審(20)分 | 技術響應(20.00)分 | 根據(jù)投標人對帶“★”號重要技術指標的滿足程度、合理性、可行性進行評價!啊铩眳(shù)每有一項負偏離的在基本分基礎上扣5分,扣完為止;(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得基本分為20分,正偏離不加分,負偏離扣分) 注:“★”號參數(shù)評標委員會必須根據(jù)投標單位提供的檢驗檢測報告是否符合具體參數(shù)要求進行核對打分(國家級電光源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視為負偏離。 |
其他評分參數(shù)(10)分 | 設備安裝調試方案(10.00)分 |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qū)間為2-10分,以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jù)本項目的評標規(guī)則進行計分、匯總。 設備安裝調試方案的最終得分為各技術評委設備安裝調試方案打分值的平均值 |
不規(guī)范標書(0.00)分 | 見“通用評標規(guī)則 4.2”條 |
注:帶“★”號重要技術指標,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特征。如出現(xiàn)兩個或兩個以上完全相同的帶“★”號重要技術指標,只作一次計分項,投標時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一套證明材料即可。
投標人須提供帶“★”項參數(shù)的國家級電光源檢測機構出具對應參數(shù)的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檢驗檢測報告掃描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作為評分依據(jù)。投標人中標后,與招標人簽合同時,須提供投標產品的電光源檢測報告的原件以及生產廠商針對該項目的正品及質保證明。
投標人選擇的智能控制終端需與路燈管理部門控制平臺實現(xiàn)統(tǒng)一控制,投標人中標后需與路燈管理部門進行對接,如不能兼容,需按照路燈管理部門要求調整,費用調整由投標人自行承擔,不另行增加費用。
投標人承諾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所提供的檢測報告被查實弄虛作假的,導致招標人對本項目進度控制受到影響的,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及沒收投標保證金,同時招標人保留追究中標候選人相關違法處罰的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上報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作列入“黑名單”處理。
上表要求提供的報告、證明等材料上傳時均使用彩色掃描件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總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名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偟梅窒嗟葧r,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人抽簽確定。最低報價及任何單項因素的最優(yōu)均不是中標的必要條件。
2 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資格及符合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詳細評審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3.1投標報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2技術/商務評審:(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3售后服務評審:(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4其他評分參數(sh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3.5不規(guī)范標書:(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總得分=投標報價得分+技術/商務評審得分+售后服務評審得分+其他評分參數(shù)得分+不規(guī)范標書得分。
3 評標程序
3.1 評標準備
3.1.1 評標委員會成員到達評標現(xiàn)場時應在簽到表上簽到(或通過門禁系統(tǒng)簽到)以證明其出席。
3.1.2 評標委員會成員首先推選一名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負責評標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
3.1.3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評標所需的信息和數(shù)據(jù)。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應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認真研究招標文件,未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jù)。
3.2 初步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 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3.2.2投標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評審標準的,屬于重大偏差,視為未能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應當作為無效投標予以否決。
3.2.3對照投標人須知6.5款,投標文件有上述情況之一,視為未能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凡招標文件未明確標明無效標條款的,評標委員會不得作為判定無效投標的依據(jù)。
3.2.4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2.5只有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才能進入詳細評審。
3.3 詳細評審
3.3.1 在詳細評審發(fā)現(xiàn)符合“無效標書條款”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予以否決,其投標報價亦不作為評標基準價的依據(jù),不替補其他投標人報價參與A值計算。
3.3.2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3.3.3評分分值計算過程中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小數(shù)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總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4.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4.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4.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
3.5 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
3.5.1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應遵照以下原則:
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據(jù)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中標候選人數(shù)量,將排序在前的投標人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3.6 提交評標報告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由全體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并于評標結束時抄送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
4 通用評標規(guī)則
4.1 評標程序
資質標、商務標、技術標應分別評審,評審后不得更改。
4.2不規(guī)范標書
評標審查中有發(fā)現(xiàn)投標書或投標人行為屬不規(guī)范者,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的,且無法形成無效投標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后扣減0.3—2分。
4.3計價文件評審規(guī)定
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有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時,應當要求投標人以書面方式做出澄清,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再進行認定。
4.4打分
評委應記名打分,打分未記名的和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打分辦法打分的,一律按無效票處理。設區(qū)間計分項的,其計分包括區(qū)間兩端值。評審過程中,除招標文件另有規(guī)定外,如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無相關資料、數(shù)據(jù)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可確定其該項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
4.5爭議處理
評標中發(fā)生重大情況或重大爭議,需要進一步調查了解、協(xié)調處理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人員報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同意后可暫時休會,待有關問題得到澄清后再行復會。休會期間,所有招投標資料一律封存射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區(qū),所有與會人員一律不得泄露評標情況。
4.6違法違紀行為
在招投標過程中發(fā)生行賄受賄、擾亂招投標活動秩序及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一律取消有關責任人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資格;影響評審結果的,應宣布評審結果無效。
4.7其它
在評審過程中,一旦發(fā)現(xiàn)招標文件中發(fā)現(xiàn)以下現(xiàn)象的,經評標委員會認定,刪除該項評審或記分。
(1)招標文件內容中某項條款,有明顯傾向或歧視的;
(2)招標文件內容中某項條款有多種解釋的。
評標委員會對優(yōu)、良、中分檔記分的,必須先確定優(yōu)、良、中檔次,再獨立記分。評標委員會在評審中意見不統(tǒng)一并可能影響結果的,請評委各自留下書面意見,并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形成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