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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人信息
\n征集人名稱: 義烏市政府采購中心
\n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義烏市望道路300號4樓
\n征集人和聯系方式: 方先生-***
\n(二)采購項目信息
\n項目名稱: 義烏市2023-2024年度培訓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n項目編號: YWCG2023020KJ
\n 標項信息: \n \n
\n \n 標項編號和名稱 \n 最高限制單價 \n 采購人范圍 \n \n \n 2-專業(yè)培訓場所 \n 商品報配件 \n 聯動區(qū)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n \n 1-綜合性培訓場所 \n 商品報配件 \n 聯動區(qū)劃下所有采購單位 \n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及其審查方法和標準: \n \n
\n \n 序號 \n 供應商要求類型 \n 供應商要求內容 \n \n \n 1 \n 基本要求 \n 承諾申請資料的有效期從提交申請資料時間起,不少于本項目的框架協議期限,在協議期滿之前均具有約束力。 \n \n \n 2 \n 基本要求 \n 1.營業(yè)地點在義烏市并且具有本項目征集公告所要求的培訓接待能力的各類供應商,包括賓館、飯店、招待所、黨校、社會主義學院、團校、高校,以及其他服務機構; \n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應當具備的條件或符合浙財采監(jiān)【2013】24號《關于規(guī)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
3.供應商無以下不良行為:在公開網站上能查到的被財政部或浙江省財政廳處理(或處罰)而處于暫停政府采購資格期的或處于暫停承接業(yè)務資格期的;或被國家級、浙江省級、義烏市級行業(yè)主管部門處罰處于暫停承接業(yè)務資格期的;或被義烏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還在公示期內的或者處于暫停政府采購資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4.供應商自2020年1月1日起到中標公告期結束前無行賄犯罪記錄。\n \n 3 \n 基本要求 \n 5.根據《關于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應用信用報告的通知》(義行服管〔2017〕17號)的規(guī)定,綜合信用報告評級不屬于D類或E類的(無信用評價供應商不受此項條件限制,查詢結果以開標當日網站頁面顯示內容為準)。 \n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同一標項)的政府采購活動。
7.如具體培訓服務單位為分公司(分支機構)的,須提供總公司(總機構)的授權和總公司(總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
8.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9.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不得參與承接購買服務采購項目。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申請。\n \n 4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遵守和履行本項目征集公告的各項規(guī)定和協議書條款,積極配合采購機構和采購監(jiān)管部門的工作。 \n \n \n 5 \n 基本要求 \n 基本服務承諾: \n
1、保證采購人獲得優(yōu)先服務的權利,積極主動與采購人配合,并在不超過承諾的期限內完成培訓接待工作;
2、設有固定聯系電話及聯系人,及時響應采購人的各項要求,并按采購人要求免費提供上門服務;
3、對承接的培訓接待業(yè)務,單獨建立臺賬;
4、對采購人的培訓接待業(yè)務建立采購人檔案,開展跟蹤服務;
5、拒絕采購人在協議或承諾范圍外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防止違規(guī)現象出現。\n \n 6 \n 基本要求 \n 培訓期間免費停車,如因自身停車場限制,須為采購人解決停車問題并承擔相應停車費用。 \n \n \n 7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門廳及主要公共區(qū)域具有符合標準的殘疾人出入坡道、具有殘疾人衛(wèi)生間或廁位等為殘疾人提供方便的設施。 \n \n \n 8 \n 基本要求 \n 承諾按本次承諾價格提供浙江省內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出差、培訓等服務; \n \n \n 9 \n 基本要求 \n 培訓承接及費用要求: \n
1、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浙江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浙財行〔2022〕13號)、義烏市財政局 中共義烏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義烏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培訓費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義財行〔2022〕1號)]等文件規(guī)定,本期征集的定點供應商可以承接一、二類培訓,但費用不得超過相關規(guī)定;
2、采購包一:標準雙人間(含雙早)報價不超過340元/間·天;伙食費不超過120元/人·天;會議室按場次進行報價,所有會議室的報價不得高于門市價打五折后的價格,且不得高于供應商給出的其他協議價格。采購包二:會議室按場次進行報價,所有會議室的報價不得高于門市價打五折后的價格,且不得高于供應商給出的其他協議價格。(具體報價內容詳見系統(tǒng)要求)
3、采購人可與入圍供應商在以上最高限價的基礎上進行議價,以獲得更優(yōu)惠的價格。\n \n 10 \n 基本要求 \n 承諾遵守本項目征集公告的各項規(guī)定和《義烏市2023—2024年度培訓服務項目開放式框架協議書》條款(協議內容詳見征集公告附件2)。 \n \n \n 11 \n 基本要求 \n 采購監(jiān)管部門和采購機構有權根據執(zhí)行情況調整限額標準及交易規(guī)則,供應商應無條件遵守操作規(guī)定和交易規(guī)則。 \n \n \n 12 \n 基本要求 \n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截圖 \n \n \n 13 \n 基本要求 \n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詢截圖 \n \n \n 14 \n 基本要求 \n 如具體會議服務單位為分公司(分支機構)的,須提供總公司(總機構)的授權和總公司(總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n \n \n 15 \n 基本要求 \n 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如餐飲外包的還需提供餐飲外包協議及外包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承諾函)(采購包二除外) \n \n \n 16 \n 基本要求 \n 經核準的消防情況登記表或消防驗收意見書或消防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采購包二除外) \n
(四)框架協議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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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2025-01-31 | \n
(五)訂立開放式框架協議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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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征集人,就“義烏市2023—2024年度培訓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采購,邀請供應商加入框架協議,歡迎具有參與本項目相適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 \n
(六)供應商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申請的方式、地點,以及對申請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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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應商申請截止時間:2025年1月31日17時00分00秒 (二)供應商申請地點:政采云平臺(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4934.ct001.19.441d0930a5e911ed9167d75198a18d53,搜索對應項目,點擊“立即參與”)在線申請,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請。 注:申請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zfcg.czt.zj.gov.cn/)注冊入庫成為正式供應商,若已入庫供應商有企業(yè)相關信息變化的,應當更新信息。(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用戶入駐/登錄——用戶注冊——供應商登記”)。 (三)供應商在線申請時按系統(tǒng)提示進行操作,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申請資料。(編制格式及規(guī)范要求和操作手冊詳見附件1和附件4)若對系統(tǒng)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guī)椭,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四)供應商登錄政采云系統(tǒng),提交總協調人、對外聯系人、客房、會議室、餐廳、配套設施和報價承諾等信息,經征集人審核后以上信息將在政采云平臺框架協議模塊中展示。 | \n
(七)適用框架協議的采購人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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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各級預算單位) | \n
(八)協議方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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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框架協議采購的兩階段,供應商均可依法提出質疑和投訴?蚣軈f議訂立階段,供應商如認為征集相關的文件、過程和入圍結果使自己權益受損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質疑,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征集人未按時答復的,可依法向財政部門提出投訴。合同授予階段,供應商如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權益受損的,可依法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未按時答復的,可依法向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按照合同約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 | \n
(九)入圍供應商清退和補充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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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各級采購監(jiān)管部門、集采機構將不定期對入圍供應商的履約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入圍供應商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未按照協議約定和承諾以及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全省各級采購監(jiān)管部門、集采機構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征集人也將提前解除框架協議。 2、采購人如反映入圍供應商有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未按照協議約定和承諾以及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全省各級采購監(jiān)管部門、集采機構將重點約談入圍供應商,如入圍供應商無法提供合理解釋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級采購監(jiān)管部門、集采機構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征集人也將提前解除框架協議。 3、被取消入圍資格或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重新申請加入同一開放式框架協議。 4、供應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隨時提交加入框架協議的申請,也可以隨時申請退出框架協議。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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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采購合同文本:
\n 培訓服務合同(結算單)
(十一)付費標準、費用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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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供應商按照承諾的價格,按要求在結算時向采購人提供發(fā)票、政府采購培訓服務合同(結算單)等。入圍供應商通過政采云平臺起草政府采購培訓服務合同(結算單)后報采購人審核,雙方確認完成在系統(tǒng)電子備案后按照財政部門規(guī)定進行結算。 | \n
(十二)入圍產品升級換代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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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期內,入圍供應商相關信息發(fā)生變化或調整的,應主動進行信息變更和維護,及時告知征集人并報送相關材料,經征集人審核后生效。 | \n
(十三)用戶反饋和評價機制:
\n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簡化供應商信息登記和試行供應商誠信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在網上采購系統(tǒng)中設置相應考核指標,接受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對入圍供應商履行框架協議和采購合同情況的反饋與評價,并將用戶反饋和評價情況向采購人和服務對象公開,作為第二階段直接選定成交供應商的參考。 | \n
(十四)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n1、供應商只能申請加入一個采購包的框架協議。2、信用信息查詢 (1)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間:供應商在提交申請時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本公司的信用記錄。(2)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供應商查詢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經確認后將與申請文件一起存檔。(3)信用信息的使用規(guī)則:經查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框架協議申請。3、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促進綠色發(fā)展有關政策。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供商品及相關快遞服務的,其包裝要參考財政部辦公廳、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印發(fā)的《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辦庫〔2020〕123號文件)。提倡供應商優(yōu)先采購綠色包裝產品、綠色物流配送服務以及循環(huán)利用產品。充分認識限制一次性消費用品的重要意義,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 (2)國家對殘疾人無障礙設施設置、配備等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有關供應商應當符合其規(guī)定。大力倡導培訓服務機構優(yōu)化助殘設施設備的設置和配備,優(yōu)化各類助殘服務。4、未盡事宜詳見附件“義烏市2023—2024年度培訓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征集公告”。5、對本次征集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稱:義烏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義烏市望道路300號四樓 項目聯系人(詢問):方欽蓉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 質疑聯系人:洪艷 質疑聯系方式:*** (2)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名稱:義烏市財政局 地址:義烏市望道路300號五樓 聯系人:駱女士 監(jiān)督投訴電話:*** | \n
附件:
\n義烏市2023—2024年度培訓服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征集公告.doc 附件1:申請資料的編制格式及規(guī)范要求(所有申請資料均需加蓋公章)(培訓服務).doc 附件2:義烏市2023—2024年度培訓服務項目開放式框架協議書.doc 附件3:政府采購培訓服務合同(結算單).doc 附件4:操作手冊.doc | \n
提交申請地址:開放式框架協議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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