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潛山市塔畈鄉(xiāng)板倉自然保護區(qū)道路(X303、X520)水毀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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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H4-202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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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潛山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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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代表及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葛女士;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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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1403763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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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安徽妙軒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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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安徽省潛山市開發(fā)區(qū)華瑞路128號 聯(lián)系人:汪先生;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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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合理低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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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3年10月31日10時00分 |
計劃工期 |
18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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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開評標情況記錄一覽表 |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
詳見附件 開評標情況記錄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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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省濱江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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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投標工期 |
18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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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華陽鎮(zhèn)望江大道1366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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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2471733.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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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李號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公路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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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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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陶艷平 |
質量標準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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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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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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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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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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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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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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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創(chuàng)地建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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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投標工期 |
18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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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明珠大道198號科技實業(yè)園眾望分園科研樓1號樓19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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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2451180.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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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王仁軍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公路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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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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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王燕 |
質量標準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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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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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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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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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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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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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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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河南翔瑞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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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投標工期 |
18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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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大橋鄉(xiāng)人民政府院內1號樓2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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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245137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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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邵開河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公路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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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1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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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于金巖 |
質量標準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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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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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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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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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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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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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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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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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lián)系人:汪先生,聯(lián)系電話:*** 。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監(jiān)督檢查科(聯(lián)系電話:***)提出投訴,在線方式投訴的,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