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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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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A32128318860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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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2024年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已經由泰興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2024年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泰發(fā)改投[2023]26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興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代理為江蘇眾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4年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勘察設計一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地點:泰興市城區(qū)
2.2工程規(guī)模:對公園新村、七圩汽渡宿舍、韭菜橋新村等12個老舊小區(qū)進行改造,改造涉及建筑面積約26.48萬平方米,涉及住戶約2281戶。主要實施雨污分流,強弱電改造,墻面出新,供水、燃氣管網改造,道路改造;同步設置消防、路燈、文化宣傳、垃圾分類設施等。
2.3工期要求:55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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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預付合同價的10%,施工招標結束后付至勘察設計結算價的6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設計結算價的90%,工程審計結束后付清尾款。設計人應在發(fā)包人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發(fā)票,否則發(fā)包人有權拒絕付款。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綜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含)以上或者[行業(yè)資質·建筑·建筑乙級](含)以上或者[專業(yè)資質·建筑專業(yè)資質·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注冊一級建筑師](含)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
(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則必須是設計單位人員)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投標人還須具備[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者[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乙級資質](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含)以上資質; 3.4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 。 3.5√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其他主要人員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或其他證明材料 ①時間要求:2023年8月-2023年10月; ②證明材料要求:a.擬派項目負責人為在職員工的,提供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b.擬派項目負責人為退休人員的,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須在投標單位注冊。若退休后在投標單位工作時間已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的,提供退休證明、退休后投標人與該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標單位工作時間不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退休證明及退休后投標人與該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累加后須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 注:上述所有證明材料,時間均應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否則不予認可。 3.6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項目; 類似項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時間以 / 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項目; 類似項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時間以 / 為準。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項目指: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類似項目。 注: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的類似項目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項目,不予認可。 3.7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曝光僅限以下行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8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7、3.8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9本次招標 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如為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lián)合體牽頭人必須是設計單位。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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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獲取 | |||||||||||||||||||||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11月01日00時00分至2023年11月07日00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7.0;
4.3投標工具使用費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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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截止時間 | |||||||||||||||||||||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1日09時00分 | |||||||||||||||||||||
6.評標方法 | |||||||||||||||||||||
6.1是否評定分離:否;
6.2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具體方法如下:
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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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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