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潛山市2023年農(nóng)村公路安全設施提升工程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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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H4-202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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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潛山市公路管理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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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代表及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徐先生;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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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15890611.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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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安徽華樓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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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地址:潛山市梅城鎮(zhèn)開發(fā)區(qū)華瑞路禾茂大院 2樓 聯(lián)系人:包訓政;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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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合理低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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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3年10月11日09時00分 |
計劃工期 |
7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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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開評標情況記錄一覽表 |
被否決的依據(jù)和原因 |
詳見附件 開評標情況記錄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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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安暢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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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投標工期 |
7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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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蜀山政務區(qū)潛山路100號琥珀五環(huán)城和風閣3幢7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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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3697414.8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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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李珍英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公路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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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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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許尚 |
質(zhì)量標準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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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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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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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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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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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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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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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升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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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叁級 |
投標工期 |
7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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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瑤海區(qū)明光路46號東方大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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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3680917.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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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王之偉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公路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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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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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方汪救 |
質(zhì)量標準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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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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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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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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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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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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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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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遠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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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
投標工期 |
7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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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蜀山區(qū)松谷路鳳凰國際寫字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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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3705662.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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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葉慶軍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公路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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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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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詹緒壘 |
質(zhì)量標準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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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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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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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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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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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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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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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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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wǎng)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lián)系人: 包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監(jiān)督檢查科(聯(lián)系電話:***)提出投訴,在線方式投訴的,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wǎng)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